兖州煤业股份 东滩煤矿
高盐废水综合处理工程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 招标编号:SDYK2019B094T 东滩煤矿矿井水盐含量4514mg/L,超过1600mg/L,根据环保要求,需要对这些高盐废水进行达标排放处理。本次招标为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PC+运营招标,矿井水深度处理能力为150m3/h。 建设规模:高盐水处理规模3300m?/d。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建设 本招标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内的全部设备采购、施工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工艺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最终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设计图纸包含的设备设施;其他未明确列示的、为满足本项目稳定、可靠运行所必须的设备也在本项目供货范围之内;所有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本次招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PC承包方承担36个月的运营维护及各类盐品、生产中附属产物的合法处置等工作,实现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工程PC报价和36个月的运营维护费用单独报价,但合并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相关工程总承包资格,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有承揽蒸发结晶高盐处理工程的经验。 3.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业绩 近3年具有高盐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施工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