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 受招标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的委托,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有机房乘客电梯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晟招字2019-109-704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184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有机房乘客电梯 | 台 | 4 |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有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记录;
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具备投标企业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审计报告或具备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须出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须出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提供网页查询加盖单位鲜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 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 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2019年08月12日至2019年08月16日17时30分前,到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院内3-3-1号(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 )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后才视为参与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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