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龙岗研发和实验基地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已由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装修面积约2.4万㎡,包含宿舍楼-1~6层,ATF楼-1~6层办公区域,力学楼附楼1~4层,热工二期附楼-1~4层,宿舍楼至ATF楼二层连廊等精装修。
招标内容与范围:
位置:龙岗研发和实验基地二期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内,宝龙四路以西,新能源二路以东,南同大道南侧,在建项目南侧为已投入使用的综合热工与水力实验室一期。
本项目分宗地G02305-0014、G02305-0015两个地块,两个地块内建设四栋实验室厂房,宗地G02305-0014用地面积为12881.03平米,建筑面积24473平米,内有宿舍楼、力学楼钢结构厂房及附楼、ATF实验楼;宗地G02305-0015用地面积为6810.58平米,建筑面积8853平米,内有热工实验室二期钢结构厂房及附楼。
本次装修范围包含:宿舍楼-1~6层,ATF楼-1~6层办公区域,力学楼1~4层,热工二期-1~4层,宿舍楼至ATF楼二层连廊等精装修,共约2.4万平方米。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GB/T19001、GB/T24001、GB/T28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近三年 有完成过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且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经验 。
5. 信誉要求:近3年内 申请人应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记录,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所记录的为准。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 资格、安全B证 ,并在有效期内;具有2个项目以上的项目经理经历,其中需完成过一个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且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安全员:应具有安全C证 ,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7.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 ,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 参加投标 ,同时投标将全部被否决。
其他特殊要求: 无 。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8月15日 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