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对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 购 人: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2019HY-C0929
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01包:7 万元;02包:9.5万元;03包:30 万元;04包:10 万元;05包:3 万元;
5、招标内容:超声骨密度仪、光子治疗仪、呼吸内镜氩气刀、高频振动排痰系统、十二道心电图机。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超声骨密度仪、光子治疗仪、呼吸内镜氩气刀、高频振动排痰系统、十二道心电图机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培训、售后服务等;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包别划分:共分5个包。
01包:超声骨密度仪1台(项目编号:2019HY-C0929/01)
02包:光子治疗仪1台(项目编号:2019HY-C0929/02)
03包:呼吸内镜氩气刀1套(项目编号:2019HY-C0929/03)
04包:高频振动排痰系统2套(项目编号:2019HY-C0929/04)
05包:十二道心电图机2台(项目编号:2019HY-C0929/0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8 月 16 日 8 时至2019年 8 月 23 日 17时(节假期除外)
2、招标 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只接受支付宝转账;
3、报名方式:(1)2019年 8 月 16 日- 8月 2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向 (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 8 月 16 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