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 (元) |
|
1 |
|
合浦乌家镇二期 3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工程建设监理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浦乌家镇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1.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1.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1.4 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1.5 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 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专项资格要求
3.2.1 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两个20MW及以上或累计80MW以上并具有光伏电站建设监理业绩,提供用户评价证明。
3.2.3 投标人拟担任项目总监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担任过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总监职务,并具有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