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前端设备和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受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的委托,就县融媒体中心前端设备和平台建设项目(二次)针对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县融媒体中心前端设备和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嵩政采[2019]688-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2019]688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222.4060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五、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须附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扫描件:①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
4、供应商须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4日18:00通过洛阳市 网下载。 十、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洛阳市 网站( ),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投标人(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支付标书费。如需办理交易主体注册及CA业务,可致电0371-96596转人工服务。办公
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出不退(代理机构应向供应商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 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8月20日10时30分。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3、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不再接受的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十三、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 (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 网( )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名称、
名 称: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 地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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