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续宝矿业投资 水井山矿山临时建筑、矿山外部道路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续宝矿业投资 水井山矿山临时建筑、矿山外部道路施工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17-451100-10-03-02161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续宝矿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0633-194032137D37
建设 其中矿山外部道路挖方约2.19万m³、填方约0.3万m³、弃方约1.89万m³、水沟约580m;临时建筑含1450㎡场地平整;地磅房包含建筑工程费。
合同估算价:约233.93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水井山矿山矿山外部道路、临时建筑、地磅房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相关内容的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
设计 勘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9年8月19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8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2019年8月1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