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招标公告 nclick="toJoin(62549)">参与此公告投标
基本信息
招标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次编号: C04022619GZ02SB027
招标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公告编号: 招标公告20190826654776号 发布时间: 2019-08-16
文件发售开始日期: 2019-08-16 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2019-08-23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截/开标日期 : (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正文为准)
详细内容: 开标地点:
标段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主要参数
投标人专项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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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
2019-FD-GJDT-0000-1-0064-1/1
河南公司鲁阳40MW风电场项目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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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认证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
4. 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5.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查看 - 2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 2019-FD-GJDT-0000-1-0064-1/2 能源工程乡宁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1.0 查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认证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4. 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5.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详见公告附件查看
- 3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 2019-FD-GJDT-0000-1-0064-1/3 能源工程黄龙县崾崄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1.0 查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认证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4. 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5.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详见公告附件查看
- 4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 2019-FD-GJDT-0000-1-0064-1/4 四川公司喜德县西河66MW风电场项目 1.0 查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认证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4. 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5.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详见公告附件查看
- 5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 2019-FD-GJDT-0000-1-0064-1/5 五凌电力永顺大青山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1.0 查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认证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4. 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5.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详见公告附件查看
- 6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六十三批集中招标(第十一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 2019-FD-GJDT-0000-1-0064-1/6 江西公司浪川二期60MW风电场项目 1.0 查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认证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4. 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5. 投标机型单机容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详见公告附件查看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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