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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业主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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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

业主招标公告

祁东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业主招标已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招核字【2019】19 号文核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范围:项目建设业主。

3.项目

4.建设工期:本项目计算期5年,其中建设工期1年,运营期4年。

5.合作模式:按照招标人主导,项目建设业主投资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由项目建设业主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或在招标人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投向: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42832.43万元。资金投向主要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按照项目投入和产出一致性原则,项目建设业主应将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融资平台或乡镇人民政府等各类主体垫付的纳入本项目的资金支出回拨至上述相关主体(具体金额以审计部门认定金额为准);二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业主自主进行项目投资和管理。

7.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涉及永昌街道、玉合街道、步云桥镇、蒋家桥镇、太和堂镇、金桥镇、鸟江镇、归阳镇、白地市镇、城连墟乡、凤岐坪乡、马杜桥乡等12个乡镇(街道)。拟在220个村实施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本项目共计土地复垦、整治面积315.1987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区拆除、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等。还包括拆旧补偿、复垦奖励和耕种补助等。

通过上述内容的建设,可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83.6788公顷(具体以省市验收报备面积为准)。

二、项目投资回报

1.投资回报:本项目投资回报由项目经营收益和财政“以奖代补”的奖补收益组成,具体以投资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节余指标数量和质量达不到项目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项目实施及各方职责

(一)项目实施:由项目建设业主在祁东县范围内成立项目部或组建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报备。其中项目施工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或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按乡镇(街道、管理处)分开立项实施。投资小于50万、土地分布零散的项目可直接由乡镇(街道、管理处)委托村民实施;对于投资在50-200万的项目,项目业主会同乡镇(街道、管理处)依法依规确定施工单位进行实施;投资额达到国家规定公开招标起点的,必须公开招标。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日常工作:拟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初审;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2.县自然资源局为本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提出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议方案或预算调整建议方案;与项目建设业主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办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与项目投资结算手续。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委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能为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三)投资人职责

1.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祁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3.按本公告第一章第三款要求,依法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4.组织项目的工程验收,协助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行政验收。

5.负责组织编撰资料上报到省自然资源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确认和网上报备,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确认书和耕地指标报备号。

6.负责落实项目建成后耕地的培育和农作物种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8.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RMB¥:100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9年8月20日到2019年8月 24 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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