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HB-2019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华能尚义风力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华能尚义大苏计二期风电场项目 。
2.2建设
2.3招标范围:风功率预测设备包括测风塔、控制系统、气象数据、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两年质保、系统升级及培训等技术服务。新建测风塔的选址、征地、青苗补偿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满足预测系统与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接口要求,满足《关于河北 集控中心接入的若干要求201708》对风功率系统相关要求,与一期厂家功率预测系统兼容并配套;满足冀北电网公司要求。
2.4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19年9月10日,供货期5天,具体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2.5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2.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4.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3.2.5.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2.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2.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10.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的不良记录。
3.2.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2.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1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 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技术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另外,请报名时留下授权委托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