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11A 130t乏燃料容器吊车/90t20t吊车/90t电动平板运输车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 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
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11A 130t乏燃料容器吊车/90t20t吊车/90t电动平板运输车。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第一批 交货日期: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 交货日期:2021年7月15日;第三批 交货日期:2021年9月15日;第四批 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1日;第五批 交货日期:2022年3月15日;第六批 交货日期:2022年5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有三个及以上运动机构整机类的起重机设备的工程业绩 。
5. 信誉要求:近两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8月20日08: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