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老城区集中供热“汽改水”(第一阶段)主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平顶山热力集团 对平顶山市老城区集中供热“汽改水”(第一阶段)主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PDSRL2019034
标段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老城区集中供热“汽改水”(第一阶段)工程地域范围为平顶山市建设路以北、矿工路以南、光明路以东、体育路以西(包括矿工路以北平煤电务厂、平煤家属院两个小区)。施工内容为蒸汽供热管网改造为热水供热管网。可研范围总供热面面积为 142.52万平米 ,供热管网管沟长约3500米,最大管径DN500 ,最小管径DN50。主材:预制直埋保温管,预制直埋保温弯头,热煨弯头,直埋保温跨越三通,直埋保温平行三通,热压平行三通,预制直埋保温变径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投标人应按标段单独打款,不得与其他标段合并打款)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