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热电2019年第四季度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9-08-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渑池热电 2019年四季度脱硫用石灰石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渑池热电 厂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渑池热电厂建设规模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本次招标范围为2019年四季度脱硫用石灰石,合同期内预计石灰石使用量约90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招标人2019年四季度石灰石需用总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石灰石需用总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交货时间根据买方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供货。招合同期内单价标,即2019年四季度合同期内(2019年10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止)每吨石灰石到货价格。为满足现场生产需要,若在本合同期满而下一季度招标因故未完成,则此合同期限将自动延长,价格不变,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集团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集团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集团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石灰石粉销售。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招标文件所列条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石灰石化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有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集团 ( /)(以下简称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8月21 日至2019年8月29 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
4.2.2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 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
4.2.5招标文件费: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 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
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5.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5日 9时00分;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5 日 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