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ZJTY10191273
本招标项目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8]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浙能新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浙能新能源 (委托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夏浙能新能源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为浙能宁夏中卫香山120MW风电项目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工程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对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常乐110kV变电站浙能风电间隔扩建工程)、风场道路、风电机组基础及设备安装、箱式变压器基础及设备安装、接地埋管、电缆敷设、防雷接地及消防工程、风场内集电线路工程、临建设施等,以及所有设备的调试、试运行,工程结算、安全管理、竣工资料的审核、移交、浙能集团基建工程全过程达标投产工作等;负责对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原则上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监理人在施工阶段需对钢筋、混凝土、砂、石、水、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等常规项目进行检测,监理平行抽检比例不少于施工单位送检的 10%。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至少承担过 1个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合同装机容量累计不少于49.5MW(主体工程监理是指风机基础施工监理和风机安装监理)。(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总监身份承担过1个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其他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 /">”(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8月23日9:00至2019年8月29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10:3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