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一期入厂煤接卸、上煤作业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项目概况: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30MW机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2019年-2021年入厂煤(含煤泥)接卸整形、堆放、转运、掺配,末原煤转运、上煤、煤场区域卫生清理等工作,主要内容和工程量如下:
(1)上煤(入厂煤包括煤泥接卸、整形、堆放、转运、掺配)作业总量:350万吨。
(2)末原煤转运(厂内煤场之间)总量:10万吨。
(3)煤场煤堆(煤泥、石灰石籽料)防尘网覆盖、撤换,防雨篷布覆盖、撤换等工作。
(4)使用洒水车对煤场及内转煤道路洒水降尘。
(5)入厂煤车辆车辆、人员资质检查,入厂煤车辆接卸协调指挥。
(6)煤场道路及内转煤道路积煤清理。
(7)协助煤场做好月度盘煤工作的人力、车辆(装机)支持等。
(8)定期对煤场排水沟进行清理。
(9)煤场区域道路卫生清理,包括:煤场区域所有道路(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入厂煤采样区域、汽车衡区域、运煤路门卫区域等积煤清理及地面卫生清扫等。汽车衡室地面、采暖、墙壁、门窗、玻璃、卫生清理等。
(10)煤场管理、标准、技术措施等相关工作的执行。
2.4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19年0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合同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至少2项包含煤炭加工的服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证明;
C. 在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承揽煤炭运输业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D.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E. 投标人企业信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29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