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能源风水沟煤矿风选设备系统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风选设备及附属设备主要是用于风水沟煤矿选煤厂原煤进行干选处理,达到排矸提质、脱硫环保、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效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3其他:设备应满足项目现场气候、环境条件要求,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起动、运行和停机平稳、安全可靠。风选设备系统处理能力120-150t/h,矸石带煤、煤中带矸均低于5%,入料粒度100-0mm(可调)。各焊接部位应按规定焊接,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应有夹渣、裂纹等焊接缺陷,应符合JGJ/T27和GBJ50205的规定。各部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各铆接件的结合面应贴合紧密;铆钉应充满钉孔、无松动;铆钉头不能有裂纹、缺损或残缺现象;不得用螺栓连接代替铆接,应符合JGJ82-91的规定。所有重型部件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应符合GB/T 7679的规定。整套系统设备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应符合GB/T36715和GB 29446的规定,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电气部分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涂装表面应符合JB/T 5000.12的规定,均按规定喷(涂)漆。设备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应符合GB/T 7679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8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生产10台(其中至少一台须提供成功运行项目经具有有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合格的有效证明文件(须包含排放物检测合格内容),同时提供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扫描件)及以上同类型风选系统销售的业绩,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