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0.9Mt/a。
此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固体电蓄热锅炉系统,包括配套的35kV变电站出线柜及保护改造工程、锅炉房内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旧设备拆除工程、其他相关辅助工程等。固体电蓄热锅炉总功率为8.5MW。固体电蓄热锅炉系统选用35kV电压等级产品,并安装于原有锅炉房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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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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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
对矿井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技改,改为电锅炉,包括设备采购、土建施工以及相关配套项目工程 |
3000 |
第一次公告报名成功且正常完成了投标的投标人,本次只需报名,不需要再次交纳标书费,第一次公告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公告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交纳的将按照废标处理。第一次交纳的保证金将会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0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或联合体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企业提供近5年(2015年至今)不少于一项及以上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固体电蓄热锅炉供暖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页、主要工程量页)。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执业资格。
7.本项目招标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请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26 10:00到2019-09-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26 10:00到2019-09-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