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受解放军陆军第七十四集团军医院的委托,就解放军陆军第七十四集团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报价。
一、项目编号:1210-1940YDZB2236(1)
二、项目名称: 解放军陆军第七十四集团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1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套/台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最高单价限价 | 交货期 |
1 | 裂隙灯显微镜 | 2台 | 是 | 人民币6万元(人民币3万元/台) | 签定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交货 |
2 | 眼底照相机 | 1台 | 是 | 人民币45万元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要求: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参与竞标。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服务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服务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17年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起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说明函;
(4)提供2019年起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说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文件售卖登记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首页界面下载);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供应商提供售卖招标文件期间“信用中国” 和 查询供应商(服务商)信用记录,若暂无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邮购磋商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youde_zb@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另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磋商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报价供应商(服务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在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详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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