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张武发改审批【20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模与内容:(1)隔离工程:各保护区取水口周边及沿一级保护区周边公路沿线共建设浸塑铁丝隔离网4320m。(2)标识标志工程: 在一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立界标共40块,明确保护区界限; 在进出保护区交通干线处设立交通警示牌共22块; 在取水口附近、人员活动频繁处等区域设立水源保护宣传牌共57块。(3)污染防治工程:对武陵源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染、 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居民生活污染: 在居民居住较分散区域建设单户型分散式四池污水处理设施共340座及五户型四池污水处理系统共3座。 畜禽养殖污染: 水源地集雨范围内设置禁养区,畜禽养殖散养户拆除或退养,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农业面源: 建设太阳能杀虫灯89盏,黄板性引诱剂16480张.(4)森林公园水厂下片区管网延伸工程:建设供水管网5435.4m,节点闸阀井23座,端点闸阀井25座。(5)监督管理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应急预案8套,发放宣传册877本,设立常规监测点、预警监测断面以及已有视频监控的管理和维护,完善保护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保护区监控管理能力。
2.4 工期要求:1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入湘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资料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zjzjjfgs@163.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index.html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