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山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燕子山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山湖置业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受长沙市山湖置业 的委托,对其燕子山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建设整个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设备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技术规格书)及施工图纸。
2.5交货及安装调试期: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通知,需在45个日历天内交货;具备安装条件后即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工期为60个日历天;甲方提供正式电源后,15天内完成电梯调试并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证,且与招标人办理完验收期使用交接手续。
2.6交货
2.7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经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本项目只接受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
3.3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须同时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C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安装C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制造、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3.4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3.3.1款的要求;
3.4.2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函;
3.4.3电梯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即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由制造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8月29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