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安全行为预防与纠正中心设备加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 安全行为预防与纠正中心设备加装,项目编号:0002200000050012)已由广东佛山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佛山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对佛山 调度大楼安监部资料室进行改造,通过配套软件建设,构建安全行为预防与纠正中心。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佛山 调度大楼安监部资料室改造及配套软件建设。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佛山 安全行为预防与纠正中心设备加装 | 广东佛山 | 489.39 | 366.86 | 200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7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1 | 1.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或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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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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