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县岩口铺镇吊井楼集中供水工程土建施工项目已由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19]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贷款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及社会融资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邵阳县岩口铺镇人民政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本次招标金额1158.86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邵阳县岩口铺镇吊井楼集中供水工程土建施工(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5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