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延安电厂工程第三批辅机消防水泵组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一、内容
1.招标公告中专用资格条款“3.2.2 资格能力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流量不小于800m³/h、扬程不小于116m的2个消防水泵项目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修改为“3.2.2 资格能力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流量650m³/h及以上消防水泵1个项目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相应调整。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9月3日17:00”。
二、 监督部门
风险控制部。
三、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