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工程
1.2项目业主: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19〕109号。
1.5项目代码:2018-440282-87-01-822761。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省财政补助资金100%。
1.7。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870㎡,计容建筑面积8030㎡,不计容面积108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陈列馆(公共服务用房1360㎡、陈列区用房4400㎡、藏品库区用房1200㎡(含地下库房1000㎡(地下夹层)、业务技术用房400㎡、安全保卫用房170㎡、机电设备用房500㎡)、广场(地面停车场、绿地及室外广场道路(以广场为主))、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具体以施工招标确定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准)。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684万元。
2.1.4最高投标限价:¥747092.00元。(注:根据项目一期建安费10969.50万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至工程最终结算审核(含南雄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并提交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的成果文件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项目服务期限
2.3.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开标时间和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 服务平台(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
9.
办公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