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8-29在 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为立式扩散氧化炉设备及立式掺磷多晶硅低压化学气相淀积设备,包括立式扩散氧化炉(P推阱)设备、立式扩散氧化炉(N推阱)设备、立式掺磷多晶硅低压化学气相淀积设备各1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23-1940J1101129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 立式扩散氧化炉设备、立式掺磷多晶硅低压化学气相淀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立式扩散氧化炉(P推阱)设备、立式扩散氧化炉(N推阱)设备、立式掺磷多晶硅低压化学气相淀积设备 | 立式扩散氧化炉(P推阱)设备1台、立式扩散氧化炉(N推阱)设备1台、立式掺磷多晶硅低压化学气相淀积设备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合格的投标人”;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应提交所在地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无印章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财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若有)和附注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同时还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则应当提供,内容可根据实际审计的情况提供,若无,则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改造翻新厂商在2017年1月至今应具有不少于50台本招标文件列表内设备的八吋线工艺设备整机的销售业绩和装机经验,并提供交易凭证。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6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8-2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9-0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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