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市政配套项目郭亮路、金河路、西高架匝道项目已分别由湘新发改投[2019]97号、湘新发改投[2019]98号、湘新发改投[2019]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长株潭城际铁路全长104.36公里,共设24站,设计目标时速为200Km/h,初期运行时速160Km/h,常益长高速铁路正线全长189.8公里,拟按时速350公里的客运专线建设,为客运专线,上下行双线。
2.3建设规模:金河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和常益长高铁,西高架匝道紧邻铁路红线,详见设计任务书:
- 郭亮路(站前南路-站前北路段210米)210米为城市主干道,估算约2000万元;
- 金河路(站前南路-站前北路) 450米为城市支路,估算约1500万元;
- 西高架匝道(西落客平台-黄桥大道)3500米,估算约29000万元;
2.4 项目投资估算:暂定32500万元(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总概算为准);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
2.6.1总周期240日历天完成(以甲方发出的单个子项通知为准)方案设计深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完成;
- 可行性研究编制以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深化完成后90日历天完成;
-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90日历天内完成;
- 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6.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景观工程、照明、亮化、交通设施、海绵城市、绿色市政和BIM等部分的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和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小于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2.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7 入围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入围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8月30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