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公司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联新疆 食材招标--肯德基水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0761-1940CSN02398。 1.3 项目类别:货物;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 (货币 品名 规格 最高单价限价 (元/公斤) 全年预估 采购金额 报价范围 (投标折扣率) 肯德基水果 公斤 每月批价×所报折扣率 300万 0% ≤投标折扣率≤ 130% 特别说明: 1、投标时投标人报出商品的统一折扣(0% ≤投标折扣率≤ 130%),超过或低于投标限价的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该折扣率作为评审标准及每月批价的依据,中标人按照协议折扣率进行定点采购供货,实际采购时,以招标人通知中所载明商品数量、单价和交货地点为准。 2、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 定价:业主根据中标供应商中每月报价,通过市场调查询价方式,由采购人组成市场调查小组按确定的日期开展市场调查做为调价依据,按照乌鲁木齐北园春市场、九鼎市场价格以及政府农贸网公示价格的平均价、市场的平均价确定基准价,中标人的每月批价最终结算价为基准价×中标人折扣率。 1.6 投标报价折扣率为不含税单价,按实际采购量结算。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成本费用、人工、运输费及相关利润、的体现,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报价中体现。 1.7 交货 1.8 服务要求: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1.9 交货期:按订购单的要求分批供货。 1.10合同期限(服务期)1年。 1.11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 2.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场所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与日后提供产品厂家需一致);【提供产品厂家生产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所经营产品需资质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投标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内无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且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提供自行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2.5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及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几年(2017年至开标截至日前5日)无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相关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如有以上相关处罚记录,如已处理需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澄清】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9被列入南航供应商黑名单(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9日; 3.3 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内部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1 新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