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分别以株发改审[2018]88号、株发改审[2019]10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广场北路、广场南路、站前路;建筑工程包括:二层进站平台、风雨走廊、临时停车场、预留地下站厅及通道、广场北路地下通道、地下车库入口通道,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1.3平方米;地道工程包括:东西广场社会通道、A、E匝道改建;景观工程包括:东广场景观、道路配套景观、临时景观绿化,绿化面积约为15402.6平方米;给排水工程包括:配套道路、东广场、临时停车场给排水工程,排水箱涵总面积约为2002.9平方米;电气监控工程包括:配套道路、东广场、临时停车场电气监控工程。项目工程费约19571.4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项目),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
3.4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已进行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备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7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