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石岭道岔排涝能力建设-水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石岭道岔排涝能力建设-水渠改造工程已由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株石发改审[2019]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石峰区第二水泥厂东北侧原排水系统WS32-WS53区间段进行改线。改线管道拟定接入点在WS32附近、出口点在WS51附近,采用φ1500钢筋砼承插管进行顶管进行实施,顶管长度约413.7m,共设置3座工作井、4座接收井。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2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06.6万元,预备费18.72万元,建设期利息45.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2.4 招标范围:响石岭道岔排涝能力建设-水渠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施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9 月 3 日至2019年 9 月 23 日 10 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