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鹤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EPC〉项目已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阴发改法规【2019】06号批准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登记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环保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本招标项目设计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最低配备不得低于1人,即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2)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近六个月(2019年3月至8月份)的社保证明)。
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施工(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