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池河水电站项目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二次)
1.对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柬埔寨国公省 MondolSeima 区塔池河。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提交《初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
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并通过内部及柬埔寨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提交上述
报告的审定稿后终止。
2.3 主要设计控制时间要求: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提交《初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展完全预可研工作后一个月内提交《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4 招标范围: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分初步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及完全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3.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近 10 年内成功完成过国内外已建或在建 1 项及以上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近 10 年内担任过 50MW 以上水利水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近 10 年内担任过 50MW 以上水利水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2 日 9 时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