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龙潭镇综合服务平台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龙潭镇综合服务平台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溆发改招[2019]02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溆浦县龙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TPPCG(2019)031
2.3 建设
2.5 工期要求:90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
2.8 招标范围:溆浦龙潭镇综合服务平台及公租房附属设施建设全部内容,总建筑面积为3439.2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5层,檐口高度为20.3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须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具有良好的信誉,管理工程没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人要求及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