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5MW燃煤发电项目蓄电池招标公告二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印尼苏门答腊岛北部亚齐省的达鲁萨兰特区米拉务县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2×225MW 亚临界机组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18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蓄电池
2.6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及招标范围:
设备配置情况以及主要技术参数 |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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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蓄电池形式:阀控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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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池组容量:机组 1000Ah/网控 150Ah |
1、机组蓄电池组:1000Ah,2V,104 只,4 套 |
3、输出电压:220V |
2、网控蓄电池组:150Ah,2V,104 只,2 套 |
4、电池只数:104 只/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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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上海港,如因其他因素影响设备交货,则将常熟港或太仓港作为货交国内的备选港口
2.8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80 天或满足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
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
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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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货业绩 |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4台套类似设备业绩,至少有国内业绩并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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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来具有2台套相同及以上容量类似设备满两年的良好运行业绩, |
2 |
运行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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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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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供货及运行业绩均须至少应包含国内对应的数量要求的业绩,且需要提供
用户联系方式及合同扫描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2 日 17
时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