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5MW燃煤发电项目四大管道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印尼苏门答腊岛北部亚齐省的达鲁萨兰特区米拉务县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2×225MW 亚临界机组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18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四大管道
2.6 设备(标段)数量:1 批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主蒸汽、再热热段、再热冷段等,详见技术规范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上海港,如因其他因素影响设备交货,则将常熟港或太仓港作
为货交国内的备选港口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80 天或满足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 资格和业绩:
3.1.5.1 投标人应为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国外四大管道管材生产制造企业或被国外四大管道管材生产制造企业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必须原厂或国内自有加工厂自行生产,不接受委托分包生产的钢管;
3.1.5.2 具有 300MW/6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供货业绩 10 台及以上,同时具有 6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投运 2 年的国内外运行业绩 6 台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
签字页)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且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 1:必须签字或者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来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2 日 17 时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