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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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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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乌家镇二期 3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EPC 总承包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1.2 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1.3 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 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1.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1.5 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1.6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 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 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3.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2.2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近五年已完工一个单体2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EPC业绩。
3.2.3 拟担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管理经历,并担任过两个10MW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