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灰场积存灰渣委托承包处置招标二次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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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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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司公司贮灰场积存灰渣委托承包处置 |
巡检司公司贮灰场积存灰渣1000万吨委托承包处置 |
2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巡检司公司贮灰场积存灰渣委托承包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法定营业范围须包括粉煤灰(或大渣)的处理、综合开发利用、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或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内容。
3.提供近3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
4.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特别申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废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06 09:00到2019-09-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06 09:00到2019-09-13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微信)18701298819 13716771570
QQ: 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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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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