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修正招标公告
编号 |
JKMLQ2019090081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劝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建设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原公告标题 |
禄劝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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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禄劝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禄发改6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及帮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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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1) 配合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包括:林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表或报告、水土保持及监理监测、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区勘测定界、接入系统方案、并网验收、办理涉及电网的相关手续等。 (2)光伏扶贫电站的施工设计、接入系统部分设计等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所有为本工程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评审、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及提供变更设计(包括多次变更)、为完成业主委托的任务产生的必要辅助工作、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及业主的使用要求。 (3)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所需的全部配套设施、设备及产品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通讯数据采集装置、智能安全预警系统、围栏、警示牌、消防设施、太阳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配电箱、开关站配套设备和综合自动化设备等与本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装卸、运输、保管等,采购的货物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及业主的使用要求,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必须从市级统一招标确定的供货商范围内自主选择采购。 (4)光伏扶贫电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施工、调试、检测、试运行、日常维护知识培训、质保期内免费全包运维(运行维护)服务、设备维修更换、故障处理,配合招标人验收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提出入网申请协调相关事宜做好入网工程等。施工内容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及业主的使用要求。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实施地点:茂山镇甲甸村、翠华镇大松园村、翠华镇噜姑村、翠华镇纳岔村、翠华镇迤途村、翠华镇兆乌村、翠华镇红德村、翠华镇沿河村、翠华镇头哨村、翠华镇新民村、翠华镇初途村、翠华镇新华村、团街镇治安村13个村各建设1座100KW光伏扶贫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共计13座合计装机容量约1.3兆瓦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二标段实施地点:;云龙乡新山村、中屏镇法格村、中屏镇康井村、中屏镇拖井村、中屏镇安福村、中屏镇高桂村、则黑乡则黑村、则黑乡花椒园村、则黑乡贵城村、则黑乡凳子山村、则黑乡卡租村、则黑乡包谷山村、则黑乡荨麻箐村13个村各建设1座100KW光伏扶贫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共计13座合计装机容量约1.3兆瓦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三标段实施地点:皎平渡镇大荞地村、皎平渡镇老坪子村、皎平渡镇平定村、马鹿塘乡马鹿塘村、马鹿塘乡麻科作村、马鹿塘乡通龙村、马鹿塘乡普德村、马鹿塘乡普福村、汤郎乡汤郎村、汤郎乡典文村、汤郎乡代家村、汤郎乡细柞村、汤郎乡羊槽村13个村各建设1座100KW光伏扶贫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共计13座合计装机容量约1.3兆瓦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四标段实施地点:转龙镇噜鲁村、转龙镇以代块村、转龙镇老槽子村、转龙镇浪泥塘村、转龙镇中槽子村、转龙镇大水井村、乌蒙乡大麦地村、乌蒙乡卡机村、乌蒙乡舍姑村、乌蒙乡幸福村、乌蒙乡基鲁村、乌蒙乡乐作泥村、乌蒙乡乌蒙村13个村各建设1座100KW光伏扶贫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共计13座合计装机容量约1.3兆瓦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五标段实施地点:九龙镇麻地村、九龙镇沙鱼郎村、九龙镇民权村、九龙镇河东村、九龙镇德善村、九龙镇文林村、九龙镇木克村、九龙镇功德村、九龙镇三哨村、雪山乡拖木泥村、雪山乡哈衣村、雪山乡舒姑村、乌东德镇大松树村、乌东德镇汤德村14个村各建设1座100KW光伏扶贫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共计14座合计装机容量约1.4兆瓦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2.3 总投资:3960万元
招标规模:3960万元
2.4 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及帮扶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禄劝县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各标段全容量建设安装完成,达到并网条件(包含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工程施工、电站调试等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4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5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质量要求: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勘测须符合《岩土工程勘测规范》(GB 50021-2009)等国家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必须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成果材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的,须一次性通过审查;
○2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村级光伏电站技术导则》(GB/T 36115-201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均须一次性通过审批或审查;
○3设备采购质量要求:主材(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必须在市级确定的供货商范围内选用最高标准,其他设备需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4工程施工质量须符合现行电力工程施工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且满足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并网相关规范及电网公司的要求,并全权负责通过电力主管部门的并网验收。
注:针对以上标准及规范,如国家或地方出具了最新的标准,则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2)对于需要建设在院子或者屋顶的光伏电站,必须使用3米高的支架进行固定,支架下可停放房车或者进行活动,相邻光伏板缝隙使用胶密封,实现防水挡雨,可当顶棚使用。
(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五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报,同时投报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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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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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三) 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须具备:
(1)施工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光伏电站设计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光伏电站设计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企业,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6其它要求
(1)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2)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6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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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9-05 09:58 至 2019-09-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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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微信)18701298819 13716771570
QQ: 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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