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火车清底及煤场管理工程招标公告
1.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330MW,煤种设计主要为扎煤和少量其它煤种,全部为铁路运输,厂内铁路专用线配合翻车机卸车作业,按一重、一空、一走行建设,设有一台翻车机,自2009年投产以来,年进煤量约为180万吨。同时配套设计2个密封式圆形煤场,单个最大装煤量5.5万吨,共计11万吨。卸煤贮煤运行方式为:翻车机卸煤→活化出料机→C-1胶带机→三通挡板→C-2胶带机→三通挡板→C-6胶带机→卸料器→C-7胶带机→圆形煤场堆料机→圆形煤场。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1、翻车机翻卸后对车辆余煤进行机械或人工进行清理。
2、清底煤倒运至汽车卸料口通过皮带运送到煤场。
3、翻车机料斗篦子进行清理及清扫。
4、火车摘钩及接风管等附属作业。
5、厂内铁路沿线及铁路生活区积煤和杂草清理。
6、两个圆形煤场管理(整形、清扫等)。
7、翻车机轨道衡和汽车衡校验。(负责联系国家有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及承担一切费用)。
8、燃料部取样车定期保养、维修、车辆保险、燃油耗用相关工作及费用。
9、配合完成其它一切与燃料生产相关的工作。
合同工期:自2019年11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清理火车车底煤或电厂煤场管理服务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11日9:00起至2019年9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