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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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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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
2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包围包括省煤器旁路烟道改造的全部工作,包括涉及的省煤器旁路烟道、尾部包墙过热器、尾部烟道内受热面、支吊架钢梁及锅炉钢架等改造工作的校核、设计、供货、改造、安装和监检,包含本工程涉及的设备保温及防腐的材料及施工,并保证其性能。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方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投标方或其分包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许可1级级别(TSG G3001 参数不限),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方600MW及以上机组省煤器烟道旁路改造成功业绩不少于1台且成功运行6个月以上,改造成功业绩需提供被改造单位出具的证明及业绩单位联系方式(所附资料应包含工程性质、规模和主要工作的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产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在最近一年内(2018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6)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8.不得借用他人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11 13:30到2019-09-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11 13:30到2019-09-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