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60MW机组脱硫系统增加石灰石粉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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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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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万机组脱硫系统增加石灰石粉仓 |
包含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施工、调试等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66万机组脱硫系统增加石灰石粉仓】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至今)以来脱硫改造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业绩清单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及竣工验收报告等主要信息)。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近1年内不存在围串标审查不通过或造假行为。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作为他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者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股东、监事、管理层人员中有重叠的不得同时参加。
特别说明: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12 08:30到2019-09-19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12 08:30到2019-09-19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