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
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为规划中该河段的第6级水电站,上接孟底沟水电站,下邻卡拉水电站。库区涉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
2.2招标范围
根据《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成果,杨房沟水电站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枢纽及导流工程区、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中转料场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移民安置区和水库淹没防治区8个水土保持分区。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核查工程蓄水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实施、工程投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管理工作;评估4级及以上弃渣场完成后的稳定性材料;调查水土保持设计及变更手续落实情况;调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调查蓄水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已建成设施的防护效果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蓄水阶段重点调查正常蓄水位以下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竣工阶段重点检查取土场或取料场、弃土场或弃渣场、表土堆存场、高陡边坡、生态植被恢复等单项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评价水土保持设施实施进度、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蓄水及竣工验收条件等相关工作;编制完成《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备案所需专题报告;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蓄水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会议、备案及其它相关工作。
2.3计划工期
2.3.1杨房沟水电站计划工期
杨房沟水电站工程计划2020年9月30日工程下闸蓄水,2023年6月30日工程完工,2024年12月31日工程竣工。
2.3.2本项目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杨房沟水电站工程通过蓄水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通过验收单位审查并完成公示及备案工作。暂定为2019年1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展工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进度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杨房沟水电站蓄水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计划书和实施方案。
(2)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提交的成果应达到工程蓄水阶段和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有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蓄水和竣工阶段工程验收进度要求。
发包人有权根据杨房沟水电站的实际进展,要求承包人调整服务时间,承包人不得拒绝和提出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2项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电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承担杨房沟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网上评标方式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方式获取投标文件:
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19年9月12日18:00至2019年9月19日18:00:00(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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