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物业、食堂、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技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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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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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
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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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堂服务项目 |
2020年食堂服务项目 |
10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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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保服务项目 |
厂区安全保卫服务 |
1002(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投标人应最少具有二项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五年内(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020年食堂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酒店管理经营范围,并具有专业的团膳经营、管理能力,拥有一定实力的从事餐饮工作的队伍。
3.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投标人应最少具有二项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
4.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驻现场人员的健康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020年安保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投标人应最少具有二项保安服务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五年内(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16 12:08到2019-09-23 09: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16 12:08到2019-09-23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