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主钢结构、碎煤机、高幅筛(细筛机)4标段材料设备招标二次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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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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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 |
常德电厂胶带 |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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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钢结构 |
高昌热电吐鲁番电厂斗轮机主钢结构 |
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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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煤机 |
天津南港电厂碎煤机 |
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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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幅筛(细筛机) |
天津南港电厂高幅筛 |
875 |
提示: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胶带】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
2.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201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否决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内(从2014年7月1日起至截标时间止以运行时间为准)具有单条管带机长度3公里及以上,管径400MM及以上的3个业绩,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上合同首页、设备页、盖章页的扫描件。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主钢结构】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需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4.投标人具有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在近3年具有斗轮机或圆堆主体结构设备供货投运业绩,并提供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盖章的签字页、相应的书面的支撑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碎煤机】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在报价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采购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在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的事件。
7.产品应在(2012-2019)八年内具有破碎能力1200T/H以上的相似条件下三个电厂或物料输送系统成功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及用户验收证明材料等)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高幅筛(细筛机)】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在报价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采购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在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的事件。
7.产品应在国内具有800T/H以上出力3台套及以上,已投运业绩成功运行超过一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不包括技术支持方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附用户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说明)。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16 17:01到2019-09-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16 17:01到2019-09-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