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公司厂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16条厂区内道路,总长约360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水泥路面加铺沥青面层、交通标线施划、对道路倒伏、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替换、加铺后外露高度过小的路缘石抬高、对现状沉降或破损路段的板块进行抬高或修补、雨水口及检查井井盖的加高、井盖替换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技术规范书。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2个以上城市道路工程(路面面层为沥青混凝土)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6. 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城市道路施工管理经验,1年以上项目经理正职资历,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化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微信)18701298819 13716771570
QQ: 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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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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