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小湾电厂2020至2022年防汛设施巡视、维护项目。
2.2建设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小湾东镇小湾电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涉及小湾电站工区内左右岸防汛设施巡视、维护,主要包括:(1)2020年右岸边坡、渣场、截排水系统、急流槽、沉砂池、拦渣坝、防护网等防汛设施的巡视检查及日常清理维护,清理汛期泥石流及局部塌方。(不包括右岸主要道路及沿线的排水沟、沉沙池、涵洞及排水渠的巡视和清理。)
(2)2021年至2022年左右岸边坡、渣场、截排水系统、急流槽、沉砂池、拦渣坝、防护网等防汛设施的巡视检查及日常清理维护,清理汛期泥石流及局部塌方。(不包括左右岸主要道路及沿线的排水沟、沉沙池、涵洞及排水渠的巡视和清理。)
2.4工期:该项目计划工期为2020年1月1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完工,计划工期3年。其中:右岸区域项目计划工期为2020年1月1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完工,计划工期3年;左岸区域项目计划工期为2021年1月1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完工(原合同2020年12月31日结束),计划工期2年。
2.5质量要求:
1.防汛设施及排水系统巡视检查工作标准
(1)对左、右岸区域边坡、渣场的截排水系统、急流槽、沉砂池、拦渣坝、防护网等防汛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检形成巡检记录,每月25日前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发包方。巡检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应立即报告发包方;零星缺陷和一般缺陷应在巡检记录中详细记录,并分月统计在每月月报中。
(2)按照规定的巡查频次安排人员手持巡检仪按照规划好的巡查路线对装有标识牌的重点部位防汛设施进行巡查,巡查方式:巡检人员手持GPS巡检终端靠近标识牌上的RFID电子标签2cm左右进行数据读取,读取成功后开始现场检查。主汛期巡查频次:特别重要:1次/d;重要:1次/d;一般重要:1次/2d。非主汛期巡查频次:特别重要:1次/2d;重要:1次/5d;一般重要:1次/7d。巡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应做好原始记录,将现场隐患进行简要说明并附现场图片通过GPS巡检终端上报。
2.防汛设施维护清理工作标准
(1)主汛期(5月1日至10月31日),防汛维护单位参与防汛设施日常维护清理工作的人员为8人/天,且需根据清理工作量和紧急程度适当增加人员,确保完成当日清理工作,合同结算以每日8人计量。
(2)非主汛期(1月1日至4月30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防汛维护单位参与防汛设施日常维护清理工作的人员为4人/天,且需根据清理工作量和紧急程度适当增加人员,确保完成当日清理工作,合同结算以每日4人计量。
(3)左、右岸工区边坡、渣场的排水沟渠、截排水系统、急流槽、防护网内的砂石、泥沙、树枝、杂草等杂物,属于日常维护清理范围,日常清理不单独计量和结算。防汛维护单位应在日常巡视工作中,做到随检查、随清理,始终保持上述防汛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况,不得出现明显的淤积、杂物。
(4)左、右岸工区内容积小于50m³的沉砂池、拦渣坝属于日常维护清理范围,不单独计量和结算,且每月至少清理1次。
(5)单日内发生小型泥石流或塌方、落石等,但体积不超过50m³,属于日常维护清理范围,不单独计量和结算,发生此类情况时,防汛维护单位需在当日完成清理。
(6)容积大于50m³的拦渣坝、沉砂池不在日常维护清理范围内,需单独计量和结算。清理前,防汛维护单位需通知发包方现场核量并经同意清理后,方可开展清理工作,且必须在7日内完成清理,完成清理后及时进行工程量签证,为项目结算提供依据。
(7)单日内发生体积超过50m³的泥石流或塌方,需单独计量和结算。清理前,防汛维护单位需通知发包方现场核量并经同意清理后,方可开展清理工作,且必须在7日内完成清理,完成清理后及时进行工程量签证,为项目结算提供依据。
(8)所有清理出的泥渣等,必须运至左岸雄谷大沟渣场堆放,凡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引发环境或纠纷等问题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甲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防汛设施存在淤积,要求防汛维护单位清理,防汛维护单位必须在次日内完成清理,并将清理结果、照片报至甲方。若乙方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理,将按照电厂相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10)若甲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防汛设施存在明显淤积且多日未清理的情况,将视为防汛维护单位日常巡查和日常清理维护工作开展不到位,不满足合同规定和防汛工作要求,将按照电厂相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11)若发包方检查发现承包方未按照规定的巡查标准和清理标准开展防汛设施巡查和清理工作,将按照电厂相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12)结合当年防汛巡查发现的隐患每半年更新一次防汛设施分级管理台账,确保防汛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可靠。
(13)安排专人配合电厂汛前、汛中、汛后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安全大检查,按时参加电厂防汛设施巡查维护管理月例会。
(14)承包方需按发包方要求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服从电厂管理和调配,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及汛期防洪度汛值班,并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
(15)按月和年度形成报告及工作总结,提供给发包方。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 1 个及以上且合同总金额大于100万元的防汛设施维护或道路维护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建安项目8年及以上施工经验,近5年担任过1个及以上建安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企业近3年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执行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安全管理的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的经验。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①在本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②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9月18日9:00时起至2019年9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工作微信),18010029459
QQ:2354340029(备注: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16年电力专业招标服务,成就行业互联网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