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制粉系统等设备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热电厂制粉系统等设备综合治理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热电厂制粉系统等设备综合治理项目
2.2实施地点: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3招标范围:长春热电厂制粉系统等设备综合治理项目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3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必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有1个及以上防腐施工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外包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五年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近五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9月19日9:00起至2019年9月23日16:00止, 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微信)18701298819 13716771570
QQ: 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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