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待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离心式冷水机组 |
离心式冷水机组 |
2613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离心式冷水机组】
1.投标人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投标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投标人如为中外合资或进口设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拟投标设备需通过AHRI(美国制冷空调与供暖协会)认证,并提供上述认证原件或其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设备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品牌项目唯一授权证书及设备生产商参与投标所需资料。同一品牌设备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如超过一家,则该设备所有代理商投标均无效。
5.设备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6.投标人拟参与本次投标的设备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不少于5台套单机制冷量不低于6000kW离心式冷水机组设备的成功投运业绩,且上述业绩均稳定运行2年以上。投运业绩应提供证明材料(a、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b、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职务、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损益表中净利润近三年连续为负值)的投标人。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产设备代理商投标(设备生产商为中外合资的除外)。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20 09:00到2019-09-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20 09:00到2019-09-26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