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现对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三期输煤导煤槽全封闭无动力除尘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三期输煤导煤槽全封闭无动力除尘改造。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模式为EPC模式,投标方负责三期输煤无动力除尘导煤槽改造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工程施工、施工中质量验收和其它最终交付前的配合工作。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落煤管、导煤槽、缓冲床、喷雾系统等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等。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三期输煤P2/P5/P7/P8廊道A/B线带式输送机落煤管锁气器及出口、导煤槽、喷雾系统、缓冲床等设备进行改造,对三期输煤P8廊道原煤仓22台犁煤器,对三期输煤P6廊道A/B线带式输送机缓冲床、喷雾系统及除尘器风管进行改造。
改造效果:投标方提供的无动力除尘导煤槽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无论输煤设备输送何种煤质的燃煤,无动力除尘导煤槽等设备在安装调试好后,现场粉尘浓度测量各点检测粉尘浓度值≤4 mg/m³。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天完工。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投标方编制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招标方审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应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交货进度随设备一起交货,其中,P8廊道改造设备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8天内交付;P7廊道改造设备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交付;P5廊道改造设备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2天内交付;P2廊道改造设备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交付。按照供货顺序开展施工,施工总工期为30天,每条廊道同时施工。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EPC模式)。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无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6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备不少于3家电厂无动力除尘导煤槽改造业绩,且无动力除尘导煤槽总套数不低于15套,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安装竣工验收报告。2、提供至少2个无动力除尘导煤槽改造有效合同业绩的第三方粉尘检测报告。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设计及供货不允许分包,施工允许分包,但施工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年9月24日09时00分到2019年9月2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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