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新庄煤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行政隶属宁县新庄镇和中村
乡,北距宁县县城约15km。本次采购的矿井水地面处理站位于副井工业场地内(标高约为
1119.70m),主要处理来自井下预处理后的矿井排水。井下排水由副立井排出。井下正常排
水量为44400m³/d,最大排水量为68400m³/d。井下排水泵单泵流量628m³/h,正常涌水时4
台水泵同时工作,最大涌水时6 用台水泵同时工作,工作时间分别为17.7h、13.6h。处理
后的井下排水作为矿井生产、生活用水水源,并为主井场地选煤厂提供生产补充水水源。合
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开工,工期24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新庄煤矿矿井水地面处理站EPC
总承包工程,包括给定工艺流程的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地面处理站EPC 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地面处理站EPC 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
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
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
理体系认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 年1 月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或
正在承建处理能力不小于5000m³/d 的矿井水EPC 处理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4 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
位为投标人)及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B 证),且近
三年(2016 年以来)有水处理项目2 项及以上的施工管理业绩;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保工
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设计团队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证
书(环保、电气、给排水专业);以上涉及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09 月24 日 09 时00 分到2019 年09 月30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工作微信),1801002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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