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500MW海上风电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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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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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标段 |
本工程从招标设计到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验收合格,直至质保期满验收合格的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具备交通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和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具备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含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分别具备交通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分别具备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或交通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或具有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还应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与其资质相对应的业绩和其他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至少1个200MW以上在建或已建成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如联合体单位需分别满足:A.电力工程监理单位:具有不少于2个沿海县、市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监理业绩,且具有2个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监理业绩。B.海工工程监理单位:具有至少1个100MW以上在建或已建成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5.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基本要求:(1)监理单位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海工工程监理经验,具备担任过海上风电建设总监理工程师或10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投标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2)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担任过风力发电机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0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3)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海上工程或者电力工程项目经历,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专职工程监理人员,且为监理单位的正式员工。(4)总监、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一人为电气专业。(5)各专业负责人应持有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6)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单位,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同时监理机构至少设置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派出。
6.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近三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三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9-24 15:30到2019-09-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9-24 15:30到2019-09-3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应为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正式供应商,请登陆下载报名表格,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咨询我们。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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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5100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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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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